人道居留许可
人道居留许可由主管机关裁量签发,每次最长一年,适用于常规类别无法容纳的处境——儿童最大利益有此要求时、外国人不能被遣送或无法离境时、诉讼或程序需要其在场时,或存在紧急情形时。它不是通往定居的路径,也不等同于国际保护。
要点一览
- 法律依据
- 第6458号法第46至47条
- 期限
- 每次最长一年,可续签
- 如何签发
- 依职权或依申请,属裁量
- 不等同于
- 国际保护、临时保护或难民身份
- 要件
- 常规要件可以不适用
- 地址登记
- 签发后须及时办理
这是法律的安全阀。它之所以存在,是因为那六个具名类别无法覆盖每一种「合法上走不了、同样也套不进任何类别」的处境,因此条文有意写得开放。
何时签发
- 儿童最大利益有此要求时。
- 外国人不能被遣送出土耳其,或遣送不合理、不可能时。
- 尚未作出遣返决定,但当事人无法离境时。
- 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其在场时。
- 正在安排将其送回第一庇护国或原籍国时。
- 存在紧急情形,或符合土耳其利益而常规要件无法满足时。
适用于其他许可的要件可以不予适用。这正是本类别的意义:它恰恰在常规要件无法满足之处可用。
它不等同于保护身份
这是一处关键的混淆。国际保护与临时保护是独立制度,各有申请、权利与限制。人道居留许可是第6458号法下的一种居留许可:它使停留合法化,但不授予保护身份,也不带来与之相关的权利。人们经常申请错了通道,而两者的决定出自不同程序。
当大规模群体需要身份合法化时,人道居留许可曾被成批适用——乌克兰公民的情况是近来的例子,本所在关于乌克兰公民人道居留许可的说明中作了讨论。一般要件见谁适格的综述。
期限与续签
每次最长一年,只要情形持续即可续签。由于该许可依托的是处境而非身份,续签取决于该处境是否仍然存在——这使它成为最难据以规划的一类。持有人须在签发后及时办理地址登记,未办理是常见的撤销原因。
它通向哪里
按设计,不通向定居。人道居留许可是一座桥,妥善利用这段时间的方式,是确认是否已有常规类别可用——就业、家庭、学业、房产——并转过去。不要假定人道居留的时间会像全额类别那样计入长期居留或入籍;在这点重要时,请就具体经历寻求意见,而不要在任何方向上作出假设。
常见问题
土耳其人道居留许可是什么?
第6458号法第46条下的裁量性许可,每次最长一年,用于常规类别无法覆盖的处境——儿童最大利益、无法遣送或无法离境、程序需要当事人在场等。
人道居留许可等于庇护吗?
不等于。国际保护与临时保护是独立制度,各有申请与权利。人道居留许可是普通居留许可,使停留合法化,但不授予保护身份。
它的有效期多长?
每次最长一年,只要据以签发的情形持续存在即可续签。
人道居留的时间计入入籍吗?
不要假定计入。这段时间应就具体经历评估,不应等同于全额类别;在据以规划之前请先取得意见。
相关阅读
法律依据与出处
- 第6458号法第46条 — 人道居留许可:事由与期限
- 第6458号法第47条 — 持有人的义务
- 第6458号法第三部分 — 国际保护——独立制度